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二、报名日期报名起止时间:2006年4月7日至4月17日,双休日不休息。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时间:2006年9月15日——17日四、报名办法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交纳报名费50元。
2.报名时,新考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1张,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登记表》。老考生凭IC卡和身份证报名,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1张。
五、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到所属县、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市直单位到宿城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中央、省属单位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科报名。
六、县、区联系电话:
宿城区电话:4239215
宿豫区电话:4465510
沭阳县电话:3566461
泗阳县电话:5214494
泗洪县电话:6223017
七、咨询电话:4363071
宿迁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江苏省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发布〈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财考[2006]1号)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考区的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委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5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9月16日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9月17日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报名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在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报名日期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2006年4月7日至4月17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交纳报名费50元。
2.新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无效)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登记表》,老考生凭IC卡和身份证报名。
3.省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按照全国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