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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纳税人可通过四种方式进行填报

来源:233网校 2019年1月3日

1月1日,备受关注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

个人税的税法的改革主要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等。其中,新起征点和税率已于2018年10月1日施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亮点,内容基本涵盖了所有纳税人,也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扣除。纳税人享受这项优惠政策,需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

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填报:

一是按照税务机关公告的渠道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软件填写;

二是登录税务机关的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

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

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在省税务局网站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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