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新个税法下,大多数工薪阶层于2019年1月或2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所缴纳的个税与2018年相比将会发生哪些变化?新个税法会不会影响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怎样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最划算?
政策说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先了解下“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第一个例子:小明月收入12000元(扣除社保等),每月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
解答:
1. 如果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年应纳税额:(收入12000*12 – 起征点5000*12 – 专项附加扣除4000*12)*3% +奖金60000*10% - 210=6870元
2. 如果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的年应纳税额:(收入12000*12 – 起征点5000*12 – 专项附加扣除4000*12 + 奖金60000)*10% - 2520=7080元
所以,第一种方式更加划算。
第二个例子:小华月收入8000元(扣除社保等),每月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
解答:
1. 因为小华的月收入减去专项附加扣除为4000元,已经低于起征点,如果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年应纳税额:0 + 奖金60000*10% - 210=5790元
2. 如果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的年应纳税额:(收入8000*12 – 起征点5000*12 - 专项附加扣除4000*12 + 奖金60000)*10% - 2520=2280元
所以,第二种更加划算。
总结下来就是:一般来说,收入较高的群体,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的方式比较优惠;否则,则使用年终奖并入综合的方式会更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