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经济法学习笔记

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内容:合同法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2月12日

三、历年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有关承担民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3年)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答案〕C
〔解析〕A选项应改为,债务人和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选项应改为,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D选项的错误应改为, 担保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2.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3年)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商业广告一般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本题中,甲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可视为要约,乙公司于广告有效期内携带支票到甲公司购买电脑,所以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4年)
A.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B.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起无效
C.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无效
D.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答案〕A
〔解析〕可撤销合同与可撤销民事行为一样,一旦被撤销,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自行为开始起无效。

二、多项选择题


2.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诉讼。下列各项债权中,不得提起代位诉讼的有( )(2004年)
A.安置费给付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答案〕ABCD
〔解析〕因为以上各项均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提起代位诉讼。

3. 下列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支付款或者报酬义务时,另一方可依法行使留置权的有( )(2005年)
A.保管合同
B.建设工程合同
C.货物运输合同
D.行纪合同
〔答案〕ACD
〔解析〕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判断题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者承诺到达时间。( )(2003年)
〔答案〕√
〔解析〕要约和承诺的生效都在到达对方时生效。本题是关于到达的解释

2.合同约定由债务人甲向第三人乙履行交货义务,甲在所交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2004年)
〔答案〕×
〔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甲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该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销合同。( )(2004年)
〔答案〕√
〔解析〕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根据其损害后果确定是否属于无效合同。如果仅仅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利益,相对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则为无效合同。

4.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05年)
〔答案〕√
〔解析〕对保证方式未约定的,视同连带保证。

5.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将收取价款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无须得到买受人的同意,但是应当通知买受人。( )(2005年)
〔答案〕√
〔解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需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