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的特征
(1)无形性;(2)法定性;(3)专有性;(4)地域性;(5)时间性。
二、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1.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一般不必履行任何形式的登记或注册手续,也不论其是否发表。
2.著作权中作者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等人身权利,永远归作者享有,不能转让,也不受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限制。
3.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著作权的归属由作者享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5.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其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批准,不得许可。
但下列由法人或其他给织享有,作都只有署名权。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他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职务作品或法律合同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由合同约定。未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所有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6.著作权的客体主要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艺术作品、美术和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图形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7.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8、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权及其他。
9.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10.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1)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他人已发表的作品(2)介绍评论已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广电再更或引用已发表(4)报纸广 电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发表的政经等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的除外(5)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研,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7)国家机关在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 内使用已发表(8)图书馆等为陈列或保存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未向公众收取和表演者支付报酬。(10)将汉文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或盲文(11)室外公共的艺术作口进行绘画,录像等。
法定许可使用。应支付报酬(1)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声明不许(2)其他报刊可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为录音制品的章乐作口制作录音制品(4)广 电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5)广 电播放他人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注意电影及类似应取得许可。
11邻接权
邻接权是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的内容及其保护期限如下:都 是指该年12月31日。
图书、报刊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10年;(2)表演者的权利-发生后50年(身份和形象权利的保护期限不限制);(3)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完成后50年;(4)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播放后50年。
第三节 专利法
一、专利法概述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