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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注会《经济法》冲刺综合题解题思路及复习提示

作者:【中华会计网校】 2008年8月28日
[典型例题]2008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筑材料,价款为475万元,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125万元,在2008年2月25日之前交付,并且约定由某建筑公司于2008年3月2日向甲公司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合格后的次日付款。2008年2月20日,甲公司如约支付了定金。

  2008年3月2日,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建筑公司没有按期向A公司交货,经过协商,建筑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向甲公司交付了货物,甲公司当天验收,质量符合合同标准,但由于甲公司财务问题于次日不能付款,经过协商,乙公司同意将付款期限延长至2008年5月1日,但需要甲公司提供相应的全额担保。甲公司以自己所拥有的厂房提供抵押,该厂房评估价值为2000万元。经查,该厂房已经由甲公司为向当地工商银行贷款而提供了抵押担保,甲公司与工商银行和乙公司的厂房抵押情况如下:

  

签订抵押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

担保金额 债权届满日

乙公司

2008年3月20日

2008年3月22日

475万元 2008年5月1日

工商银行

2007年5月2日

2007年6月1日

1000万元 2008年5月1日

  2008年5月1日,甲企业不能清偿乙公司和工商银行的债务,经协商,将甲企业的厂房变卖,所得价款为1256万元。

  2008年6月1日,甲企业为弥补流动资金不足,向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6个月,由于资金使用量不确定,因此以自己所属的一幢办公楼提供最高额抵押,办公楼评估价值800万元,双方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债权确定时间为10月1日。此后甲企业借入的贷款情况如下:

  (1)6月1日借入100万元;

  (2)8月12日借入300万元;

  (3)9月10日借入300万元。

  10月1日时,甲企业只清偿了6月1日借入的100万元,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613万元无法清偿,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将甲企业的办公楼拍卖用于清偿,拍卖价款为750万元。中国银行要求以其全部的债权应得到优先清偿。

  甲公司终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由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于2008年12月12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12月15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对此无异议。人民法院于12月23日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同时指定B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管理人对甲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整理如下:

  (1)甲公司全部资产变现价值包括:

  ①用于对建设银行4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商品价值366万元;

  ②上述办公楼优先清偿中国银行后的剩余部分;

  ③用于对所欠A公司货款70万元抵押担保的设备价值55万元;

  ④一套加工设备价值500万元;

  ⑤丙公司支付的货款300万元。

  (2)甲公司债务包括:

  ①以上欠付乙公司的货款和中国银行的贷款;

  ②以上欠付A公司的全部货款和建设银行的全部贷款;

  ③欠农业银行信用贷款700万元;

  ④欠发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470万元;

  ⑤欠交税款220万元;

  ⑥管理人在破产受理后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合同,给丁公司造成损失230万元。

  (3)除上述债务外,还发生诉讼费80万元、管理人员报酬60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费用50万元、评估费20万元、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28万元。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合同法》、《物权法》、《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乙双方约定由某建筑公司向甲交付货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建筑公司没有按期交货,甲公司可以要求谁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与乙公司和工商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何时生效?并说明理由。

  (5)工商银行和乙公司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6)如何用拍卖价款清偿工商银行和乙公司的贷款?并说明理由。工商银行和乙公司各自可以从拍卖价款中获得多少清偿额?

  (7)中国银行的债权清偿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8)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人、管理人的产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9)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10)丁公司在破产分配中可以获得的清偿金额为多少(列出计算过程)?

  「答案」

  (1)甲、乙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处的合同标的额为600万元,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2)甲乙双方约定由某建筑公司向甲交付货物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此时由建筑公司履行就属于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这是符合规定的。

  (3)建筑公司没有按期交货,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2007年5月2日生效,与乙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在2008年3月20日生效。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工商银行的抵押权在2007年6月1日设立,乙公司的抵押权在2008年3月22日设立。根据规定,以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6)厂房的拍卖价款应该先清偿工商银行的贷款,然后再清偿所欠乙公司的货款。根据规定,同一物上并存数个抵押权的,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本题中,工商银行的抵押登记在先,因此应该先得到清偿。

  ①工商银行可以获得的清偿额为1000万元;

  ②乙可以获得的清偿额为1256-1000=256(万元)

  (7)中国银行的债权清偿请求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本题中,甲企业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613万元,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因此中国银行只能以500万元的变卖价款要求优先清偿。

  (8)①甲公司破产申请人合法。根据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偿申请。

  ②管理人的产生合法。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担任。

  (9)①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80万元、管理人报酬60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费用50万元、评估费20万元,共计210万元。

  ②共益债务包括:为继续营业应支付的职工工资28万元。

  (10)①甲公司全部财产变现价值为:366+250+55+500+300=14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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