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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册会计师复习:经济法容易“串门”知识点总结第十二章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0月14日
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结算责任:
注意: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2、不同账户的使用规定
注意: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缴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注意: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但银行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能够事先提供有效付款依据的除外。

4、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注意: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缴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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