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下09年CPA《经济法》的内容较08年教材进行了一定幅度的删减与调整。这些变化使《经济法》的内容量更科学,更符合CPA考试发展的需要。
一.根据中注协公布的《经济法》大纲,09年CPA《经济法》内容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 第一章增加法的基本理论。如法律的特征、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系等内容。这些内容都属于法理学的知识,难度系数不大;调整第五节内容,重点比较民事诉讼与仲裁两种制度,违反经济法的法律制度删除。
2. 调整教材的章节顺序,使教材体系更合理,法律知识的连贯性体现的更加充分。如将物权法(第八章)与合同法(第九章)相继安排,足以说明物权与合同的关系。正确区分物权生效与合同生效的差异,能够将两法结合解决合同交易中的物权问题,如抵押。这是今年考试的重点。
3. 吸收新法更换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于08年通过,09年教材将依新法进行内容的安排,考生应注意新法与旧法的差异,但这部分内容不考试的重点。
4. 删减著作权法,保留工业产权法。在新大纲中将著作权法删去,这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著作权内容较多,是学习上的难点与重点。这部分内容的消失,极大地减轻了考生的压力。工业产权法包括专利法与商标法,这两法仍需考生加大力度掌握。
5. 竞争法自成一章,替代会计法成为最后一章。新大纲将会计法删去,每年会计法考的分值仅2-3分,由于其内容量大,极大地分散了考生的精力,将其删除也是好事。新大纲将原教材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反垄断法,单做一章,新增内容属今年考试的重点,同样,这一章应引起考生的重视。将反垄断法与外商投资法中外国投资并购境内公司结合,极易出综合题。
6. 考试题型发生较大变化,如下表:
从新题型看,加大对客观题的考查,选择题占70%的分值,看似难度降低,实则不然,特别许多考生对法律规定基本内容掌握不牢,选择题靠猜测是难以正确选择的。其中多项选择题是失分最严重的地方,新题型分值达39分,希望大家加强这部分内容的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