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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辅导(2)

来源:233网校 2010年2月15日

四、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规定

概念:兼营行为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为涉及到两种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开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营业税的营业额。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分:

相同之处:都涉及到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不同之处:

(1)混合销售行为是一项销售行为涉及到两种税的征税范围,价款来自同一个买方;而兼营行为是一个单位的不同经营行为涉及到两种税的征税范围,价款来自不同的消费者。

(2)税务处理不同:混合销售行为——以主业确定纳哪种货物与劳务税;兼营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规定,增值税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销售代销货物

D.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答案】ACD

【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况中,不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某企业将自产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B.某企业变卖厂房一栋

C.某钟表眼镜商店为顾客修理眼镜

D.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白酒,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答案】B

【例题·单选题】下列业务中缴纳增值税的是( )。

A.金融商品转让

B.商场销售邮票

C.中外合资经营的饭店

D.音乐茶座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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