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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商标法复习资料详解(6)

来源:233网校 2010年2月8日

  驰名商标

  1、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

  驰名商标由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2、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例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 )。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B、该商标是否在我国注册

  C、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D、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法对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根据《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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