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情分析
本章历年考试的分值比较平稳,2011年、2010年和2007年都以案例题的形式进行考核,其中,2011年考试中本章没有出现客观题,主要以主观题形式进行考核,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基础,而2010年考试中本章题目的考点可以用“剑走偏锋”来形容,单项选择题中分别出现了“雕虫小技”(破产法适用范围)和“屠龙之技”(商业银行破产)的题目,案例题中出现了本章教材的“独门之技”(保证人破产的债权申报),这些都是考生们复习时
不太注意的地方。总的来说,《企业破产法》本身考核的越来越少,但与之有关的其他内容考核的却比较多,因此广大考生学习时不仅要掌握《企业破产法》这项“正统武功”,也要全面研习与之相关的“独门绝技”。
本童历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题型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考点 |
单选题 |
2题z分 |
3题3分 |
破产法适用范围,商业银行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破产案件受理的效力;破产财产取回权;管理人的任职资格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债权人提出行政复议的规定 | |
多选题 |
1题1.5分 |
3题4.5分 |
破产债权申报的特殊规定;管理人的任职资格;管理人报酬;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l和解制度;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别除权的范围;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 |
案例题 |
1题12分 |
1题净分 |
一般保证人破产的债务清偿特殊处理;破产撤销权;破产申报债权;破产取回权;和解协议的效力 | |
合计 |
1题1 2分 |
4题10.5分 |
6题7.5分 |
考前准备: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准考证打印汇总 打印疑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