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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公开 |
增发非公开 |
①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 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②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 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 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
③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 ③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
④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 ④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⑥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
⑦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