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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会《经济法》讲义及习题:法律基础知识

来源:233网校 2013年5月24日
  【重要知识点】: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1.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实际上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2.表见代理的效果
  (1)本人
  表见代理对于本人(被代理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2)相对人
  表见代理对于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
  ①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
  ②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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