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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来源:233网校 2020-07-14 09:21:48

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加顺利、高效的备考,233网校学霸君给大家整理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各章重要知识点。本文给大家带来的是经济法第二章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情形

内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

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并非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律都是无效的

试题巩固

(2014·单选)小凡年满 10 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 2 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无效 

B. 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有效 

C. 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有效 

D. 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规定,8 周岁以上(≥ 8 周岁) 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小凡年满 10 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购买橡皮行为与其年龄适应,直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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