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注册会计师 > 学习笔记 > 经济法学习笔记

2020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来源:233网校 2020-07-15 09:28:22

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加顺利、高效的备考,233网校学霸君给大家整理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各章重要知识点。本文给大家带来的是经济法第二章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拒绝追认则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image.png

试题巩固

(单选)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临终立下遗嘱:“我死后,我的全部财产归大姐。”

B.甲、乙双方约定,若乙将与甲有宿怨的丙殴伤,甲愿付乙酬金5000元

C.甲因妻子病重,急需医药费,遂向乙筹款。乙提出,可按市场价买下甲的祖传清代青花瓷瓶,甲应允

D.甲要求乙为其债务提供担保,乙拒绝。甲向乙出示了自己掌握的乙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证据,并以检举相要挟。乙被迫为甲出具了担保函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不是纯获益的,不是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属于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应是无效,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是“按照市价”购买,是公平交易,因此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D属于受胁迫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点击进入>>注册会计师无纸化机考题库

image.png

答疑解惑:添加233网校学霸君微信个人号【ks233wx11】,或搜QQ群【830700448】 加入233网校备考大家庭,我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相约拿证!

点击注册 >>领取注册会计师新人礼包(购课优惠券+精讲班视频+考试真题)>>

热点:注册会计师学霸资料包免费获取

关注:2020年注册会计师模拟试题上线啦!

热门答疑:注册会计师发展前景好吗?薪资待遇如何?

注会刷题太费脑?听完老师讲讲考点和答题技巧,你会豁然开朗!刘胜花老师重磅回归,带你读薄教材,解决会计难题!【2020年零基础入门新课抢先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