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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来源:233网校 2020-07-31 09:55:16

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加顺利、高效的备考,233网校学霸君给大家整理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各章重要知识点。本文给大家带来的是经济法第七章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是指既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2)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3)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4)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6)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7)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3、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4、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5、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特殊条件

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2)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利息的1.5倍;

(3)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4)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7、募集资金的用途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8、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的公司债券,属于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9、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试题巩固

(2017·单选)某上市公司 2013 年 5 月发行 5 年期公司债券 1000 万元、3 年期公司债券 1500 万元。2017 年 1 月,该公司鉴于到期债券已偿还且具备再次发行债券的其他条件,计划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经审计,确认该公司 2016 年 12 月末净资产额为 9000 万元。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是(    )。

A.3600 万元 

B.2700 万元 

C.2600 万元 

D.1700 万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 40%。本题中,截止至 2017 年1月,2013年 5 月发行的 3 年期公司债券已到期、5 年期公司债券尚未到期,故目前公司在外发行的债券余额为 1000 万元。则该上市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9000×40%-1000=2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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