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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会《经济法》课后练习: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来源:233网校 2013年3月27日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

  B、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通过但未获得批准

  C、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未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

  D、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但通过批准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的,可以再表决一次。

  复习考点《经济法》 《财务成本管理》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会计》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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