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2年)
A.甲向乙借款5万元,甲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计算
B.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C.甲向乙借款10万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1个月乙因车祸不幸去世,尚未确定继承人和遗产管理人,诉讼时效期间中断
D.甲向乙借款15万元,诉讼时效期间乙通过快递向甲寄送催款书,快递签收单上仅有甲的配偶签名,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B
【解析】(1)选项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2)选项B:权利人对同一债权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3)选项C: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4)选项D: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