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规定
(一)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1)会计法的立法宗旨:1、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2、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3、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
(2)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包括《会计法》对人的效力范围,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以及在时间上的效力范围。
(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三)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2)单位负责人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3)单位负责人要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四)对会计人员的法律保护
《会计法》对会计人员采取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措施。主要有:(1)明确单位负责人要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2)强调任何人不得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3)提出对认真执法,忠于职守,作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要进行精神或物质的奖励;(4)对利用任免会计人员之机压制、报复会计人员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五)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会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会计法》对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2)制定会计制度的权限;(3)对会计人员的管理。
三、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
(一)会计核算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1)会计核算的内容(重点掌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5、已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2)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1、一切经济业务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2、办理会计手续由会计人员和经办人员共同进行;3、会计核算方法应按统一的规范进行。
(二)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会计法》规定,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记账本位币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原则上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亦允许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四)会计电算化(了解即可)
会计电算化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和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工作中的简称川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作出了两方面的规定:一是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应当符合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二是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五)会计核算方法、程序和要求(此内容了解即可)
(1)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2)对会计凭证的要求。(3)对会计科目、会计账簿的要求。(4)对建立财产清查制度的要求。(5)对会计报表的要求。
(六)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