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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前最后六套题(三)

来源:233网校 2008年9月6日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应当截止到2005年6月20日。但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占用了10天(即12月20日以后的10天),诉讼时效发生中止,所以至2005年6月30日。

2.【答案】√

【解析】(1)注意区分所有权与物权的概念,物权除所有权以外,还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一物之上的所有人可以为多人,多人对一物享有所有权,并非多重所有权。

3.【答案】×

【解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答案】×

【解析】巾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契约式的合营,法律规定该企业经营期满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前提下,允许外方先行回收投资。所以,该约定有效。

5.【答案】√

【解析】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6.【答案】×

【解析】该行为构成欺诈客户行为。

7.【答案】×

【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答案】×

【解析】保证人乙与银行未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日起6个月内,即自2006年12月31日至2007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债权人未对一般保证的债务人提起诉讼,一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所以,银行无权要求保证人乙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责任。

9.【答案】√

【解析】本题涉及定金与违约金的选择。

10.【答案】√

1 1.【答案】×

【解析】根据有关规定,应由银行予以赔偿,再根据与第三方机构的协议进行追偿。

12.【答案】√

【解析】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13.【答案】√

14.【答案】×

【解析】应当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

15.【答案】×

【解析】注意区分《专利法》与《商标法》中关于先申请原则的不同。

3—1 6

16.【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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