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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经济法备考同步练习题及答案解析(13)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1月2日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不影响汇票的效力。

2.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汇票记载的金额。银行汇票记载汇票金额而未记载实际结算金额,并不影响该汇票的效力,而以汇票金额为实际结算金额。

3.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汇票出票的效力。(1)追索权的行使对象不仅限于出票人,所以A选项错误;(2)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只有付款之权限。但基于出票人的付款委托使其具有承兑人的地位,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所以B选项错误;(3)出票人委托他人付款,一旦该行为成立,就必须保证该付款能得以实现。如果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就应该承担票据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4)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所以D选项错误。

4.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保证。《票据法》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权利的补救。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主要有三种形式,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无论是采取哪一种补救措施,均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①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②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③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

2.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汇票的承兑。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3.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有: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②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4.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在涉外票据中,票据的提示期限、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所以B、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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