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2.【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含3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300×7/10×60%×15%=18.9(万美元)。
4.【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收购方式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收购价款的支付。根据规定,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合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
5.【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总额。根据规定,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本题D选项符合规定(800×2.5=2000)。
6.【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出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
7.【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批机关。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批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部主管部门。
8.【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反垄断审查的规定。根据规定,并购方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并购方案的情形有:①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拥有资产30亿元人民币以上;②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上的营业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③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④由于境外并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⑤由于境外并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直接或间接参股境内相关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将超过15家。
9.【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反垄断审查的相关规定。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的,因此ABC项不正确。
10.【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否则,便不享受合营企业的待遇。
11.【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12.【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根据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本题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因此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甲出资55%,其出资为500×55%= 275万美元;乙出资45%,其出资额为500×45%=225万美元。
1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任期4年,可以连任。
14.【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其利润分配以出资比例为依据,载明于公司章程中,因此也无须董事会讨论通过。
15.【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合营企业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据此,A错误。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据此,C错误。除一人有限公司外,都可以分期缴付出资。据此,D错误。
16.【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7.【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设立外资企业的相关规定。在设立外资企业的过程中,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外国投资者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18.【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外资企业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根据规定,外资企业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