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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强化练习及答案(十九)

来源:233网校 2013年2月25日

  3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下列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B.债权人委员会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以上的债权人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32.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持票人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的期限为()。
  A.出票日起10日内
  B.出票日起1个月内
  C.到期日起10日内
  D.到期日起1个月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票提示付款的期限。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持票人应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33.关于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方当事人可以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B.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
  C.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D.定金按照定金罚则以双倍数额申报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以上四个选项的表述均是正确的。
  34.汇票的保证不得附有条件,如果附有条件,其后果是()。
  A.该保证无效
  B.视为未保证
  C.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D.保证人对所附条件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保证不得记载的内容。《票据法》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35.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各选项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A.同年7月,破产管理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
  B.同年5月,甲企业厂房失火,导致隔壁家具店的高档木材全部烧毁,由此产生的债务
  C.同年12月,破产管理人应获得的报酬
  D.同年12月,甲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其员工的劳动报酬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的界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本题中,选项B因为发生在破产受理前,因此不属于共益债务;选项C属于破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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