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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强化练习及答案(二十七)

来源:233网校 2013年2月27日

  21.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属于代位权行使所必备的条件是( )。
  A.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C.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合同关系即将到期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保全措施中的代位权。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D项是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2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
  A.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C.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但未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D.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C选项没有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所以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3)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D选项所述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23.下列各项中,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有(  )。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情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4.A公司的分公司与B公司订立保证合同为C公司提供担保,后因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经确认该保证合同是A公司的分公司未经A公司书面授权签订的,导致保证合同无效,而B公司对此并无过错。根据规定,( )。
  A.应由A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B.应由B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C.由A公司的分公司承担责任
  D.各方无需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分支机构保证的规定。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导致该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规则。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费用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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