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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临考冲刺试卷(5)

来源:233网校 2014年7月30日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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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本题型共4小题55分。第1小题l2分,第2小题13分,第3小题13分,第4小题17分。其中第二道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
39、 2012年5月5日,甲公司因中标一项桥梁工程向乙公司订制一批特种水泥预制构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图纸和钢筋由甲公司提供;水泥由乙公司提供;加工费为150万元,甲公司预付50万元;交货日期为2012年9月1日;交付地点为甲公司的工地。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12年9月1日、经A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乙公司。
2012年5月15日,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签发的汇票不慎丢失,后被张某在厂区内捡到,张某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代表乙公司持该汇票到外地的B银行申请贴现,B银行未经过法定贴现审查程序而直接批准了贴现要求,张某便将伪造乙公司的签章盖在该汇票“背书人栏”中,同时在“被背书人栏”中记载了8银行名称,B银行取得汇票后又在到期前将该汇票向善意的C银行贴现,C银行依法进行贴现后向B银行支付了贴现款。
2012年6月11日,乙公司为了购买水泥,欲将持有甲公司签发的汇票背书转让,但发现该汇票已经丢失,于是当天立即向A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当天收到乙公司的止付通知书。乙公司于6月13日向A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A银行通知停止支付款项,人民法院6月14日依法发出公告,确定该汇票的公示催告期间为6月14日~8月31日。
2012年9月5日,C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A银行拒绝,A银行出具的退票理由书中注明“该汇票已于6月13日被人民法院通知停止支付”。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B银行是否可以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和张某是否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4)C银行是否可以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确定的公示催告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假设人民法院没有作出除权判决,C银行可以依票据法向谁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7)假设人民法院已经作出除权判决,而C银行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可以行使何种权利?


40、 甲、乙、丙、丁决定成立一个生产服装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经协商初步拟定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甲以现金出资;乙以自己的房屋出资;丙以服装加工设备出资;丁以劳务出资。(2)甲、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丁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成立后,由甲负责管理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3)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何人不得擅自退伙,否则将对退伙后一年内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协议经修改后,2012年4月18日办理了工商登记,合伙企业成立并发生以下事项:
(1)企业设立后,持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认为该企业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能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只能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该企业无奈,找到另外一家专业银行,才办理了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手续。
(2)为了及时抓住商业机遇,该企业开出面值50000元、6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给A公司抵付货款。
(3)该企业曾与A企业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收到A企业开出的一张支票,金额为20000元,但未记载收款人名称,而是授权给合伙企业补记。
(4)合伙企业将A企业开具的支票在未补记自己的名称之前就直接交付给B企业,用于支付货款。
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企业初步拟定的合伙协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第一家银行拒绝合伙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提示付款期为多少天?
(4)A企业开具支票未填明“收款人名称”而授权给合伙企业补记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合伙企业未补记前就转让该支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1、2013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明确约定了以下事项: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机器设备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以上合伙协议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经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纠正,企业在该年5月得以成立,取得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成立后,在当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以下的事项:
(1)为扩大经营,企业于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期限为l年,由甲以个人的财产为本企业提供担保。银行认为,甲为该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因此该担保行为无效。
(2)合伙人乙个人向银行贷款5万元,将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3)7月,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丙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国有企业,A国有企业的资格为普通合伙人。
(4)10月,甲欲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经过其他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甲成为普通合伙人。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哪些约定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2)银行认为甲为本企业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3)合伙人乙将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A企业是否可以接受丙的财产份额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并说明理由。
(5)甲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2、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南四环的一块居住用地;并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08年2月21日,按照建筑规划,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擎峰”高档住宅房地产项目,该项目规划建筑总面积195832.29平方米,容积率为2.5,由10幢高层板楼组成,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其中2幢(9号楼和10号楼)中的共40套房屋是专门为当地回迁居民配建的回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已经与原居民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了各个被拆迁居民的房屋位置。2008年3月1日,甲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2)建设工程价款为5亿元,甲公司应当在2010年3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价款;(3)由B公司为该建设工程垫资8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另外,甲公司与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欠付的工程价款是否支付利息未进行约定。
2008年3月10日,经甲公司18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C公司。但后来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
2008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18时约定将该在建的商品楼1号楼与2号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甲公司与乙银行共18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担保合18中约定可以对已经抵押的1号楼与2号楼进行预售。
2009年2月1日,甲公司取得该商品房项目1~5号楼的预售许可证,开盘向社会销售。当月该楼盘销售火爆,1~5号楼均已售完,其中,1号楼购房者全部为全款购房,甲公司隐瞒了1号楼已经抵押给银行的事实,2号楼大部分为购房人按揭购房,为了能够为购房人办理贷款,甲公司以1号楼的房款偿还了部分乙银行的贷款,解除了2号楼的抵押。
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取得该商品房项目6~10号楼的预售许可证,二期开盘中,甲公司6~7号楼房屋全部预售完毕,B号楼有40套房屋因各方面原因未销售,剩余全部销售,购房人均已经支付购房款。甲公司还将9号楼的部分回迁房故意隐瞒是回迁房的事实而对外销售了10套。
2010年2月1日,甲公司清偿了欠乙银行的贷款。2010年3月1日,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但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010年8月10日,B公司以甲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对该小区8号楼进行整体拍卖优先受偿。
2010年4月开始,该小区购房人陆续办理入住手续,分别出现了如下的情形:
(1)贾某为该小区的回迁居民,得知其房屋被甲公司出售给张某后,要求甲公司解除原合同,向其交付房屋,甲公司不同意,随后贾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优先于张某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2)郭某购买的是一套套内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平方米的房屋,收房时测量实际的建筑面积为160平方米,但套内建筑面积为143平方米。
(3)6号楼和7号楼的购房人虽然收房,但一直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原合同约定2010年4月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因甲公司原因直至2011年5月仍未能办理。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合同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在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时,其计算标准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2009年2月1日和5月1日的两次开盘中哪些行为不合法?有可能造成什么后果?
(5)甲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是否应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从何日开始计算,其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6)B公司主张对该小区8号楼进行整体拍卖优先受偿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7)贾某的请求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8)郭某对所遇到的情况享有何种权利?并说明理由。
(9)6号楼和7号楼的购房人对所遇到的情况享有何种权利?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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