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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巩固练习及答案二十三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3日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本题考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后果主要表现在侵犯竞争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市场机制和市场秩序。此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还败坏了社会风气。

2.D

【解 析】本题考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内容。经营者是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最主要的主体,但是政府部门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也可以成为该主体,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 错误的;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在竞争活动中的违法交易行为,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3.D

【解析】本题考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内容。经营者是构成不正 当竞争行为最主要的主体,但是政府部门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也可以成为该主体,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在竞争活动中的违法交易行为, 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4.D

【解 析】本题考核仿冒行为的表现形式。(1)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属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是仿冒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选项A正确;(2)擅自 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和在商品上伪造认证标志也属于仿冒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选项B、C正确;(4)利用广告对商品的性能作引人 误解的虚假宣传属于虚假宣传行为。因此选项D错误。

5.A

【解析】本题考核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根据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

6.B

【解 析】本题考核仿冒行为的具体情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仿冒行为包括以下4种:(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 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 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只有B项是仿 冒行为。A项的行为是虚假宣传行为;C项的行为是不正当有奖销售;D项是正当的经营销售行为。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7.C

【解析】本题考核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选项A、B、D均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类型。

8.A

【解 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对竞争的危害程度比纵向垄断协议高,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横向”垄断协议的相关主体是 生产或销售链条中同一环节的经营者,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联合抵制交易的协议是“横向”垄断协议,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9.C

【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本题所叙述的情况属于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是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

10.C

【解析】本题考核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根据规定,1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题中,该地区市场份额为100亿元,对于单一的经营者,只要达到1/2(50亿元)即可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1A

【解析】本题考核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根据规定,多个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2.C

【解析】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的情形。本题选项A属于经营者集中的“合并”;选项B属于经营者集中的“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选项D属于“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13.A

【解 析】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的标准包括:(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 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 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14.B

【解 析】本题考核免于申报的情形。根据规定,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免于申报。本题中,甲企业和乙企业 的境内营业额虽然达到了申报标准,但甲企业在并购之前已经持有乙企业50%以上的股份,再进行收购的,不需要进行申报。

15.B

【解析】本题考核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的特殊规则。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三类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一营业税金及附加)×10%。

16.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行为主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不是作为反垄断法上一般主体的“经营者”,而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本题选项D属于经营者,不属于滥用行政权力的主体。

17.D

【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选项A属于地区封锁;选项B属于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选项C属于抽象行政性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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