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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经济法》易错题:上市公司要约收购

来源:233网校 2016年5月6日

2016注会《经济法》易错题:上市公司要约收购

  单选题: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不符合规定的是(  )。

  A.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B.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C.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D.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

  【题目答案】A

  【答案解析】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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