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续时间满3年
【注意】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
2、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1)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2)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4、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
报告 | 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净利润 |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 000万元 |
现金流或营收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 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
股本 |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 000万元 |
净资产 | 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
亏损 | 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配股 | 不特定对象增发 | 发行可转债 | |
一般 条件 | ①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36m-中证会-无行政处罚;12m-交易所-无公开谴责;12m-无违规担保 ②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3y-连续盈利;高核12m-无重大不利变化③24m-营利↓50% ③财务状况良好:(强调事项段)标准无保留-无重大不利影响(已消除);分红(30%) ④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⑤募集资金的数量和使用符合规定⑥其他 | ||
+ 独特 条件 | ①数量≤30% ②控股股东承诺认配数量 ③代销 | ①最近 1 期期末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 ③前 20 日或前 1 日均价 | ①年均可分配利润≥1 年利息 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 ③发行后累计≤净资产 40% |
1、配股除了应当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 30% 。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 70% 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己经认购的股东。
2、这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条件。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技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目的均价。
3、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的除外等。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丽未纠正;
(3)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5)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18个月 |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
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 |
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 |
6个月 | 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6个月按照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cqq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