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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会《经济法》真题考点:投资者保护机制

来源:233网校 2022-08-27 10:36:17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为8月26-28日,其中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分两批次进行,注会考试在考场中遇到相同考题的可能性极低,但是注会考试遵循着“重者恒重”的原则,相同的真题考点也有可能极大概率会在考场遇到哦,考前争分夺秒,一起考点速记!

《经济法》真题考点:

考点10-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投资者保护机制

1、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证券公司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股东权利征集)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上述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3、先行赔付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4、强制调解

投资者与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

5、支持起诉

投资者保护机构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股东派生诉讼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该公司股份的,可以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公司法》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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