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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成本管理》第八章学习辅导(3)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4日
《财务成本管理》第八章学习辅导(3)
1、发行债券的资格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格发行公司债券。

2、发行债券的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所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公司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持续状态的

3、债券的发行价格

债券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

式中:n——债券期限;t——付息期数。

市场利率指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

4、债券筹资的特点

与其他长期负债筹资方式相比,发行债券的突出优点在于筹资对象广、市场大。但是这种筹资方式成本高、风险大、限制条件多,是其不利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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