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点、难点内容:普通股融资的优缺点;股票发行的规定与条件;股票上市的目的与条件;股票上市的暂停与终止;应付账款融资决策;取得长期借款的条件和有关保护性条款;债券的发行价格。
二、重点、难点学习
(一)股票融资的优缺点
1.股票融资的优点
(1)发行普通股筹措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发行普通股筹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
(3)发行普通股筹集的资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可作为其他方式筹资的基础,尤其可为债权人提供保障,增强公司的举债能力。
(4)由于普通股的预期收益较高,并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普通股筹资容易吸收资金。
2.运用普通股筹措资本的缺点
(1)普通股的资本成本较高。首先,从投资者的角度讲,投资于普通股风险较高,相应地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其次,对筹资来讲,普通股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有抵税作用。此外,普通股的发行费用也较高。
(2)以普通股筹资会增加新股东,这可能分散公司的控制权。
(二)股票发行的规定与条件
(三)股票上市的目的
股票上市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经批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一般出自于以下目的:
(1)资本大众化,分散风险。
(2)提高股票的变现力。
(3)便于筹措新资金。
但股票上市也有对公司不利的一面。主要指:公司将负担较高的信息报导成本;各种信息公开的要求可能会暴露公司的商业秘密;股价有时会歪曲公司的实际状况,丑化公司声誉;可能会分散公司控制权,造成管理上困难。
(四)股票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允许公司在设立时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属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在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有限公司,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股票上市的暂停与终止
(六)债券的发行价格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