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审计过程与审计目标的实现
一、接受业务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执业准则的规定,谨慎决策是否接受或保持某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审计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审计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审计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接受业务委托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和评价审计对象的可审性;决策是否考虑接受委托;商定业务约定条款;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等。
二、计划审计工作
计划审计工作十分重要,计划不周不仅会导致盲目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而且还会浪费有限的审计资源,增加不必要的审计成本,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因此,对于任何一项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具体审计程序之前,都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使审计业务以有效的方式得到执行。一般来说,计划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的初步业务活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等。计划审计工作不是审计业务的一个孤立阶段,而是一个持续的、不断修正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
三、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是必要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特别是为注册会计师在许多关键环节做出职业判断提供了重要基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实际上是一个连续和报考地收集、更新与分析信息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程度。一般来说,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确定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即特别风险)以及仅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等。
四、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本身并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因此,注册会计师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后,应当运用职业判断,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只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控制测试才是必要的:(1)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支持评估结果;(2)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获取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计划和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质性程序包括实质性分析程序和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
注意:在审计过程中实施控制测试不是必须的,而实施实质性程序是必须的。
由于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一种判断,并且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针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实施实质性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由此可见,风险评估程序和实质性程序是每次财务报表审计都应实施的必要程序,而控制测试则不是。在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必须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五、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财务报表所有循环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后,还应当按照有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并根据所获取的各种证据,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形成适当的审计意见。本阶段主要工作有:审计期初余额、比较数据、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考虑持续经营问题和获取管理层声明;汇总审计差异,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披露;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财务报表;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评价所有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等。
第六节 审计业务约定书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定义和作用
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审计业务约定书具有经济合同的性质,一经约定各方签字认可,即成为法律上生效的契约,对各方均具有法定约束力。
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应做的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应指派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并就审计业务约定相关条款特别是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收费、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必要工作条件与协助等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一)明确审计业务的性质和范围
会计师事务所在与被审计单位签约之前,首要的工作是使双方就审计业务的性质和范围达成一致意见。审计业务有一般目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之分。如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就无法对财务报表公允性发表意见。
(二)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不仅有助于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还有利于计划和执行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了解的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1)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2)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3)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4)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5)其他与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评价专业胜任能力
会计师事务所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执行审计的能力(确定审计小组的关键成员、考虑在审计过程中向外界专家寻求协助的需要和具有必要的时间);二是能否保持独立性;三是保持应有关注的能力。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四)商定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可采取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两种基本方式。在计时收费方式下确定收费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以客观反映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价值:(1)专业服务的难度和风险以及所需的知识和技能;(2)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3)每一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工时;(4)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在专业服务得到良好的计划、监督及管理的前提下,通常以合理估计的每一专业人员审计工时和适当的小时费用率为基础计算收费。
(五)明确被审计单位应协助的工作
在注册会计师实施现场审计之前,被审计单位应将所有相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准备齐全。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的财会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注册会计师的询问给予解释,并在适当情况下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如代编某些工作底稿等。
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与被审计单位协商一致后,即可指派人员起草审计业务约定书。起草完毕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应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任何方如需修改、补充约定书,均应以适当方式获得对方的确认。审计业务约定书在审计约定事项完成后,归入审计业务档案。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基本内容
(1)必须有的(15项)
(2)有必要时,应有的
(3)审集团时对组成部分的报表
(4)连续审计
(5)业务约定变更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不同,但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P116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2.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3.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4.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5.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6.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7.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
8.管理层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9.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10.管理层对其做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11.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12.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13.违约责任;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5.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