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依法分配原则 | 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 |
资本保全原则 | 利润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
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 | 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 |
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 | 兼顾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利益;兼顾长期和短期利益。 |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 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如果为负数,不能进行后续分配。 如果为正数,进行后续分配。 |
(2)计提法定公积金 | ①按照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 年初存在累计亏损:法定公积金=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10% 年初不存在累计亏损:法定公积金=本年净利润×10% ②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 |
(3)计提任意公积金 | 由股东会决定 |
(4)向股东支付股利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