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征
1.这种转换,在资产负债表上只是负债阿转换为普通股,并不增加额外的资本,认股权证与之不同,认股权会带来新的资本。
2.这种转换是一种期权,证券持有人可以选择转换,也可以不转换而继续持有债券。
(二)要素
要素 |
说明 |
转换价格 | 即转换发生时投资者为取得普通股每股所支付的实际价格。转换价格通常比发行时的股价高出20%至30%。 |
转换比率 | 转换比率是债权人每张债券通过转换可获得的普通股股数。 转换比率=债券面值÷转换价格 |
转换期 |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可以与债券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债券的期限。 超过转换期后的可转换债券,不再具有转换权,自动成为不可转换债券(或普通债券)。 |
赎回条款 | 设置赎回条款的目的:①可以促使债券持有人转换股份;②可以使发行公司避免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较高的债券票面利率所蒙受的损失;③限制债券持有人过分享受公司收益大幅度上升所带来的回报。 |
回售条款 | 设置回售条款可以保护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可以使投资者具有安全感,因而有利于吸引投资者。 |
强制性转换条款 | 设置强制性转换条款,是为了保证可转换债券顺利地转换成股票,实现发行公司扩大权益筹资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