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得知:
1.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即可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考务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报名程序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或者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以及以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于报名期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所报考区的资格审核点进行确认后,再完成交费。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网上交费应当在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内办理,请报名人员尽量避免在当日系统即将关闭时进行交费操作。
4.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89号)文件规定执行,2015年度考务费标准为:专业阶段考试每人每科92元,综合阶段考试每人160元。交费手续完成后,考务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如需考务费票据,可在所报考区的市注协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和报名交费确认表到指定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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