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办法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link.233.com/17004,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姓名或身份证件有变更的,应按首次报名人员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待全部六科成绩合格后,再持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办理信息变更登记事宜。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咨询办理。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是指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照片审核及学历审核。
(一)照片网上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内1寸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照片和考试合格证照片。北京注协将审核上传照片是否合格,请考生在报名期间随时查询照片审核状态。照片审核状态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当重新上传照片。
(二)学历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应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毕业证书编号,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应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考生应在报名期间随时查询认证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交费。
2. 应届毕业生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照片审核后交费。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以及毕业证书未能审核通过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三)特殊情况考生的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1.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北京注协进行现场采集。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及以上材料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北京注协进行审核。
3.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0日至2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不休息)
地点: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乘车路线:乘地铁1号线至五棵松站由B口向北800米即到;乘568、740、952、967、982、983、运通115路在金沟河站下车,乘481、611、78、运通113路在金沟河路东口下车。
四、报名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成功视为报名程序完成。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2.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
3.北京地区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60元;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报名费(上、下午)120元。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陆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