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资格审核要求:
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国(境) 内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 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国(境) 内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2023年8月4日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2023年7月24日—8月4日(每天8:00—20:00)登录 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具体安排请以各省报名简章为准)。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