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考试制度下福州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的通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新考试制度下福州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考试用书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考试于2009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考试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应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
四、报名
福州市考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报名费每科55元。
报名登录网址: http://link.233.com/17004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4月20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 福州市工业路414号福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原福州财会干部学校),咨询电话:0591-88082512。
(二)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凭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等,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
五、其他
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link.233.com/20321 )或福州会计信息网(link.233.com/25251)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福州市财政局会管处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