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通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亦可报名)、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并且在有限期内。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考试用书
考试方式: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专业阶段考试于2013年10月19日至20日举行,考试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应考人员可在当地书店、网上报名时在线购买,也可于报名资格审核期间在现场购买(数量有限);综合阶段考试于2013年9月28日举行(全省仅在福州安排考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出版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四、报名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4月10日至4月26日期间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2013年5月11日-15日(含公休日)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地点在泉州市财政局大楼四层(丰泽区丰泽街361号)。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带网络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承诺书(报名时网上自行打印)原件和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每学期都要有注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注:应于7月30日至31日期间到省考办《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43号3层,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确认: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52号),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75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120元。
五、其他
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link.233.com/20321)和泉州财政会计信息网(http://link.233.com/21363)查询相关文件信息。附文件名。
文件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闽注考办〔2013〕5号)
文件二: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的通知(闽注考办〔2013〕6号)
文件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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