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专业阶段考试(惠州地区)报名通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惠州地区)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s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市财政服务大楼1楼。
电话:2881705 2881832
网址:http: // hzcpa.huizhou.gov.cn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纳大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1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表格可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
3.报考费用及缴费办法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1]158号文规定执行: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
报名处不收取现金,采用“银联卡”(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或信用卡均可,但必须有密码才可用)刷卡缴费。
如需缴纳现金,可在报名处开单后到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自行缴费,请注意避开银行周六、日休息时间。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五、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答卷时间 |
2009年9月19日 |
上午8:30--11:00 |
审计 |
150分钟 |
下午13:00--15:30 | 财务成本管理 |
150分钟 | |
下午17:30--19:30 | 经济法 |
120分钟 | |
2009年9月20日 |
上午8:30--11:30 |
会计 |
180分钟 |
下午13:30--15:30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120分钟 | |
下午17:30--19:30 |
税法 |
120分钟 |
六、准考证的领取
报名人员应根据市注考办的要求,在考试实施前的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考生档案管理表有约定时间)。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市注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市注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八、提请应考人员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0号)等相关文件(可在http://www.cicpa.org.cn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上述文件,应当自觉遵守。
(二)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三)已选择按原制度报考的考生,不能同时报名参加专业阶段(简称新制度)的考试,否则成绩无效,后果自负。
惠州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
200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