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颁布的《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规定,报考注册会计师的条件是:“(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同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中要求,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交“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鉴于注会考试在9月份举行,2009年应届大专或本科学生已经毕业,符合报考条件。但在4月或5月份注会开始报名时,他们尚未能够领取毕业证书。因此,要求2009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时以所在院校出具的专科以上学历证明报名,待8月份领取准考证时,再以正式毕业证书原件换领准考证!但是必须明确:根据考试办法规定,应提交毕业证原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则不可领取准考证!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至于有人认为:本科大三在读的学生,“相当于”高等专科以上的学历,符合报考注会条件,此种说法无任何政策依据。
惠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