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订确认相关规定的通知
应届毕业考生: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确认相关规定》,规定如下:
在应届毕业生第一次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已通过承诺书审核后,还要通过毕业证的二次审核确认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吉安考区需要进行资格审核的毕业生请于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7月28日(不含公休日)到吉安市财政局11楼(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进行毕业证的二次审核确认,确认时请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费的缴费凭证(打印报名信息表)。
另: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专业阶段:8月16日----9月18日
吉安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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