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时间
我市的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6日(不含公休)上午8:30至下午17:00,中午12:00-13:30休息。
资格审核地点:宝鸡市行政中心5号楼427室;联系电话:0917-3262100。
二、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预报名信息表没有显示照片的,无论新老考生,均不能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照片,需持二代身份证到现场进行扫描上传。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次修改个人信息,否则,视同未进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在网上完成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4、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所在地考办指定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确认纸笔作答考试资格。交费手续完成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5、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毕业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毕业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1、首次报名人员(含应届毕业生)必须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方可交纳报名费。
2、非首次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报名费。
3、根据陕西省物价局的规定,专业阶段报名费为每科40元。
4、我省全部实行网上收费,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
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报名费发票
考生到市财政局资格审核现场领取。
五、其他
委托他人前来办理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下载填写个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资格审核要求的规定办理资格确认。
注:资格审核前3天为高峰期,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