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确认相关规定的通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确认相关规定》的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确认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在应届毕业生第一次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已通过承诺书审核后,还要通过毕业证的二次审核确认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需要再次进行资格审核的应届毕业生,请于2011年7月12日至2011年7月23日期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所在地考区进行毕业证的二次审核确认。确认时请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费的缴费凭证(打印报名信息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