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关联企业合并破产
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B、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成员的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
C、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应由关联企业中的核心控制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受理法院作出的实质合并审理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受理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关联企业程序合并破产(协调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协调审理不消灭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B、协调审理不对关联企业成员的财产进行合并
C、各关联企业成员的债权人仍以该企业成员财产为限依法获得清偿
D、关联企业成员之间不当利用关联控制关系形成的债权,应当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顺序清偿
责编:233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