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成绩可以抵继续教育,根据《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综上,如果当年参加了注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那就可以用成绩免抵当年的继续教育90学时。换言之,只要注会通过又获得了比较好的成绩,那当年的继续教育就可以不用参加;如果注会考试成绩没有通过,不合格,就不能抵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