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新、旧制度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通知》(财考[2001]22号),及《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的通知》(财考办[2001]169号)的规定,考生可于1月6日到1月28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红星路二段120号亚新大厦10楼省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考生提出核查申请时,应同时缴纳成绩核查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00元。
联系电话:028-85315503、028-86740016。
申请成绩核查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