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材变化情况
与2009年教材相比,新教材主要变化包括:
第一章:增加了“税法的适用原则”。
第二章:
1.征税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中增加7项内容;
2.应纳税额计算:对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进一步具体化并更新了进项税额抵扣时间限定的各有关规定;
3.油气田企业:新增个别企业具体规定。
第三章:
1.更新了烟产品的税率和征税环节有关规定;
2.增加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第四章:
1.娱乐业税率确定的规定有调整;
2.计税依据:更新了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服务业等项目有关规定;
3.税收优惠政策增加高校食堂、公寓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八章:
增加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中的具体内容。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课税范围增加了新规定。
第十章:
更新了车购税对小排量汽车的优惠政策。
第十一章:
增加了“招拍挂”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依据的规定。
第十二章:
1.扣除原则和范围中:职工教育经费、利息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项目有更新的具体规定;
2.不得扣除的项目中增加准备金的有关规定;
3.增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重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三节内容;
4.更新了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部分的有关内容;
5.更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与预缴税款的处理的有关内容;
6.税收优惠中: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创投企业优惠等有更新的具体规定。
7.源泉扣缴部分增加新的内容;
8.特别纳税调整一节增加新的内容;
9.征收管理中增加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有关内容。
第十三章:
增加了如下内容:
1.个人将承租住房转租取得收入所得税的有关规定;
2.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规定;
3.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税规定;
4.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
5.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七章:
1.更新了注销税务登记代理的有关规定;
2.建账记账代理中增加了代理纳税审查的规定;
3.增值税代理申报增加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代理申报。
整体来看,更新和新增加的内容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