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教材变化:
1.合并:章节变化
2.新增:
第二章 增值税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第四章 营业税法: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些业务,如: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信服务。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七章 资源税法:自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以及在新疆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征税范围中:以房地产投资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要求;确定土地增值额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部使用自有资金的利息扣除;增加一些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具体规定。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法:
转让股权收入以及得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收入确认时间的规定;筹办期间发生纳税处理;税额抵免优惠中的设备投资额范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自然人转让投资企业股权(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法制:“税务行政复议”进行了内容全面更新。
3.删除
第三章“消费税法”中: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问题。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中:①特殊行业(化妆品、医药、饮料、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规定;②“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中一层、二层间接抵免内容;③“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处理”一节;④特别纳税调整的具体内容;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
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中: 删除所得来源地规定、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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