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证券法
1.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条件
3.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5.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
6.待续信息公开
7.禁止的交易行为(重点关注内幕交易行为和虚假陈述行为)
8.上市公司收购(重点)
三、企业破产法
1.管理人的资格与指定
清算组为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政府有关部门、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指定清算组成员,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和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
2.管理人的报酬及职责
3.债务人的财产(重点)
4.撤销权的规定(重点)
5.破产债权(别除权)
6.债权人会议(召开、表决的方式)
7.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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